空間名稱:錄音編曲製作室

空間編號:L60501
空間管理人:廖瑞琳老師
空間配置:

1.錄音編曲室

2.錄音室

坪數:2.12坪

功能與特色:

1.學生音樂創作及編曲之專業教室

使用課程:

1.鍵盤樂    2.幼兒音樂教學

專業相關課程之使用:兒童文學之說故事錄音

弘光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錄音編曲製作室使用暨儀器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98年10月15日訂定系務會議通過

  • 本錄音室設備僅提供老師錄製教學教材及相關課程學生上課及實習使用。

第二條 本錄音室採預約制,需於使用前一週提出申請,並由取得證照或參加錄音室教育訓練之老師或學生操作,方能准予使用。

第三條 外系教師使用本錄音室須支付錄音室工讀生之工讀費用及設備維護費用(壹百元/次),工讀生之時薪則依學校工讀費用計算。

第四條 禁止使用錄音室之電腦從事與錄音非相關之用途,使用電腦設備錄製教材,不得攜帶隨身碟存取資料,僅能以光碟讀取資料或存檔,並於用畢後自電腦中刪除檔案,以淨空硬碟,利於再使用。
第五條 進入本錄音室須脫鞋,並保持肅靜。

第六條 嚴禁攜帶食物與飲料入內。

第七條 嚴禁拆解或搬動室內任何儀器設備。

第八條 如於使用中發現儀器設備故障,請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幼保系辦公室。

第九條 使用本錄音室時應負儀器設備之保管責任,若有設備因不當使用而導致損毀或遺時,須負設備的維修與賠償責任。前述損毀之判斷與決定,由本系管理教師協同專業人員為之。

第十條 使用設備後,請關閉電源,確實做好巡視工作,檢查無誤後,始可離去。

第十一條 使用者須遵守本錄音室之使用管理辦法,違者將處以停權借用。前項停權(含停權期程)之決定,由本系管理教師提交系務會議審議。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