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部一般生
四技幼兒保育系
學費:37,328
雜費:8,219
總計:45,547
學雜費減免
Q: 新生甚麼時候可以申請?
A:每年08月01至08月30止
Q:哪些人可以申請呢?
A:
項目 |
減免金額 |
需繳交證件 |
原住民族籍學生 |
依部頒規定標準核減 |
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 (包括詳細記事) |
特殊境遇家庭 之子女(孫女) |
學雜費、學分費60% |
1.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證明書正本。(內文須含學生本人名字或親屬關係) 2.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包括詳細記事) |
身心障礙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 |
重度(學雜費、學分費全免) |
1.身心障礙手冊(第一次申請需查驗正本,繳交正反面影本, 第二次申請繳交正反面影本) 2.持有學生學習障礙手冊、證明者,比照輕度減免學雜費用。 3.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包括詳細記事) *於修業年限內,其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方符合資格。 |
中度(學雜費、學分費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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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度(學雜費、學分費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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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學生 |
學雜費、學分費全免 |
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
中低收入戶 |
學雜費、學分費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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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遺族子女 |
公費、半公費、恤滿 |
1.第一次申請(須線上申辦及繳交紙本):(1)申請表一式2份(2)撫卹令正本&繳交影本2份
(3)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 2.第二次以後申請:線上申請即可。*請務必選對身分別。 *如父母均為公教人員,須另檢附其任職單位開立之無重複請領相關補助之證明。 |
現役軍人 |
學費3/10、學分費21/100 |
1.現役(家長)在職單位「在職證明」。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
*建議家長至自己任職單位詢問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後,再決定是否申辦學雜費減免,僅能擇一申辦。 |